某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常见安全隐患指导手册

(2026版)
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某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某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小型工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梳理通用管理要求和常见安全隐患,以直观易懂图文形式,编制了《某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常见安全隐患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本手册旨在为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参考。同时,也为镇(街)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便利,切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编单位: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 录

一、施工现场一般规定

(一)封闭管理- 2 -
(二)人员管理- 2 -
(三)标识标牌管理- 4 -
(四)保温材料施工安全管理- 5 -
(五)危化品管理- 6 -
(六)施工机具管理- 6 -
(七)噪声扬尘管理- 8 -
(八)应急处置- 9 -
(九)高风险小型房建工程管理- 9 -
(十)消防管理- 12 -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点及常见隐患

(一)高处作业- 13 -
(二)脚手架作业- 16 -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18 -
(四)临时用电- 21 -
(五)起重吊装- 25 -
(六)有限空间作业- 29 -
(七)基坑施工作业- 31 -
(八)模板支撑作业- 35 -
(九)施工机具- 37 -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39 -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37 -

一、施工现场一般规定

(一)封闭管理

封闭管理-围挡
1.施工区域应封闭式管理,采用硬质围挡,材质应满足防火要求,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围挡进行维护,确保围挡完好、整洁。具备条件的,还应增设喷淋设施。
(一)封闭管理
2.对无法封闭的施工区域,可在作业区域设置移动式护栏、围栏、道路隔离栏、警戒线等隔离措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应进行分隔,并设专人看管,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二)人员管理

(二)人员管理
1.施工现场应配备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的施工作业、使用材料、进场人员等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二)人员管理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作业交底工作,告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人员管理
3.每日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班前喊话,就当班施工作业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情况。
班前喊话
4.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涉及粉尘、毒物、噪声等有害作业的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等,并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安全防护
5.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职业健康
6.施工单位严禁在作业区设置员工宿舍或住人。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必须和作业区保持安全距离、分开设置。

(三)标识标牌管理

标识标牌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主要出入口处醒目位置公示业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所公示内容必须完整、清晰。
动火标识
2.施工单位应规范设置警告、禁止、指令、提示以及消防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结合施工现场不同阶段和区域的危险性,具有良好的可视性,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清晰、有效。
警示标志
3.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类型合理设置警示标志。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结构施工作业、基坑(槽)作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分别设置“当心火灾”“当心坠物”“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禁止翻越”等相应标识。
消防标志
4.安全通道出入口、疏散通道、易燃可燃物存放处、库房等重点部位应按相关规范设置“注意安全”“紧急疏散”“紧急出口”“禁止烟火”等安全标志。

(四)保温材料施工安全管理

保温材料
1.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必须选用符合相应防火等级的建筑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保温材料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进场复检,并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和防火措施技术安全交底。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检测。
消防设施
2.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保温材料使用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使用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
防火措施
3.施工单位应加强保温材料现场安全存放管理,进场保温材料的存放严格采取防火、隔离等安全保护措施。
动火审批
4.施工单位应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规范施工作业和现场监护,严格施工动火作业审批和动火作业持证上岗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巡查,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危化品管理

危化品储存
1.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乙炔、氧气、油漆稀释剂、汽油、柴油、乙醇、丙酮、环氧树脂地坪漆等)应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储存,与周边建筑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并应按计划限量进场,且现场存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余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区域。
通风防静电
2.专用库房内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灯具,保持良好通风,设置防静电、防雷措施,并配备足量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
防爆措施
3.室内使用油漆、有机溶剂及环氧树脂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质进行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如电气焊、切割、喷灯、烘烤等),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六)施工机具管理

(六)施工机具管理
1.所有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查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铭牌、3C 认证标志等,并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施工机具
2.角磨机、圆盘锯、电钻、电锤、电动扳手、电动搅拌器、腻子打磨机等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外观、开关等完好正常,电源线及插头完好无破损,机械防护装置齐全牢固,转动部分灵活无阻。
三定原则
3.钢筋加工机械、挖掘机、登高车、卷扬机等施工机具应严格执行“三定原则”(定人、定机、定岗),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
机具检查
4.施工现场多台机械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机械作业时,其回转半径所覆盖的区域应被划定为危险区域,严禁人员进入,并应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等隔离措施;如需在机械回转半径内进行检修等作业,必须将机械完全停止、制动后,方可进行。
检修维护
5.施工现场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开关等醒目位置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警示牌,并安排专人监护。

(七)噪声扬尘管理

扬尘控制
1.施工现场靠近居民区或在居民区施工时,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夜间 22 时至次日 6 时)。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排放限值不应超过 70dB(A)和 55dB(A)。
车辆冲洗
2.水泥、腻子、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优先采用密闭仓库存放;若露天存放,应集中、分类堆放于指定区域,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有效措施。
喷淋设施
3.在土方开挖、回填、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内的建渣、裸土宜进行硬化或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防尘措施。
裸土覆盖
4.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不能立即清运的应采取每日洒水、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八)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安全出口和逃生路线、事故初期处置措施、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方法等,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
应急演练
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潜在的风险,在施工现场足额配备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灭火毯、救援担架、应急照明灯具、急救药品等,确保其正常有效。
救援设备
3.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开展救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立即拨打 120、119、110 等电话。同时,应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上报,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

(九)高风险小型房建工程管理

(九)高风险小型房建工程管理
1.施工动火作业:施工现场从事可能存在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作业,包括明火、电焊、气焊(割)、打磨、喷灯等。
高风险作业
2.有限空间:指封闭或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技术交底
3.高风险基坑:指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专项方案
4.高风险起重吊装:指采用起重机械和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进行安装的工程。包括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1 吨)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自制起重设备、设施,2 台(或以上)起重设备联合作业,流动式起重机带载行走,采用滑排、滑轨、滚杠、地牛等措施进行水平位移,采用绞磨、卷扬机、葫芦或者液压千斤顶等方式进行提升,采用人力起重工程等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进行吊装作业。
专人监护
5.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建筑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基坑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需要变动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并存档,施工时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九)高风险小型房建工程管理
6.严禁在商场、医院、养老院、宾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的,应完善动火审批,落实防火隔离和专人监管等管理措施。
(九)高风险小型房建工程管理
7.施工单位应按照地质勘查报告的相关要求,无地质勘查报告的,应向燃气、电力、通信、轨交等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基坑施工前要对周边管线、地质条件、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专项交底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九)高风险小型房建工程管理
8.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一)建筑主体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二) 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挑等。
(九)高风险小型房建工程管理
9.施工作业需要变动主体结构施工的,施工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需变动主体结构的建筑提出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十)消防管理

管控要点

小型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公示

1.施工现场明确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现场监护人,把相关信息张贴公示。

办公宿舍不燃材料和防火隔离带

2.办公/宿舍用A级不燃材料,层数≤3层、每层≤300㎡;可燃材料堆场距明火≥15m,设置防火隔离带。

禁止在建工程住人和私拉乱接电线

3.禁止在在建工程内住人;宿舍禁用明火取暖、电暖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易燃易爆材料分类存放

4.易燃易爆与可燃材料管理,专库存放、分类隔离,通风防爆、远离火源,设禁火标识;木屑、包装材料等每日清场,集中堆放并远离动火点与电气线路。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点及常见隐患

(一)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1
1.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3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挂双钩五点式安全带。
高处作业2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每天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作业人员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隐患,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高处作业4
1.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未安装防护栏杆或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一)高处作业
2.室内电梯改造作业时,应在电梯门前设置临时安全防护并悬挂警示标牌。
(一)高处作业
3.悬空作业未设置牢固的立足点,未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安全设施。
(一)高处作业
4.移动操作平台未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或设置防倾覆措施,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基础存在不平整或未夯实、硬化。
(一)高处作业
5.登高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未高挂低用或挂设点不牢固等情形。
(一)高处作业
6.当梯子接长使用时,接头超过 1 处,且连接措施不牢固;使用折梯时未设置铰链或可靠拉撑装置。
(一)高处作业
7.曲臂式升降机、剪叉式升降机、升降平台等高空作业升降设备作业时场地不平稳或存在超载情形或设备安全装置失效。
(一)高处作业
8.斜屋面檐口未设置临边防护或防护高度低于 1.5m,且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
(一)高处作业
9.垂直交叉作业未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棚),下方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安排专人监护,无关人员能随意进入。
高处作业隐患
10.在轻质型材屋面、雨棚、采光板等相关结构上作业时:(1)未搭设临时走道板(铺设脚手板),直接在轻质型材上行走;(2)未在作业区域下方设置安全平网或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措施;(3)屋面作业时未拉设生命绳,或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
(一)高处作业
11.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仍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二)脚手架作业

(二)脚手架作业
1.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二)脚手架作业
2.脚手架工程应设置进出楼栋的专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上方应按规定设置双层硬防护。
安全通道
3.作业时,应设置方便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必须满铺脚手板,严禁作业人员从室内翻入外架。
(二)脚手架作业
4.在建工程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线路之间应按规范保持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隔离措施。
脚手架验收
1.脚手架搭设的操作平台在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与纵横向扫地杆,存在基础承载力不足、不平整、积水或沉降。
(二)脚手架作业
2.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拉结点)或连墙件未设置在可靠结构上,外立面未设置剪刀撑或者斜撑。
(二)脚手架作业
3.施工现场使用的密目网的必须选用阻燃型密目网,其阻燃性能需符合国家标准,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不得超过 4 秒,且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阻燃性能检测合格报告。
(二)脚手架作业
4.脚手架上脚手板未满铺,存在高坠及物体打击风险。
(二)脚手架作业
5.脚手架未经验收便投入使用。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1.施工现场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现场防护技术措施。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2.进行电焊、气焊(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砂、接火盆)。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开具动火证。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护目镜、防护面罩等个人劳防用品;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3.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存在可燃物未进行清理;动火点未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易挥发等危险物品保持安全距离;高处动火作业未设置接火斗或其他防火措施。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4.在运行中的燃气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5.作业区域通风不良,动火作业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无法扩散,易产生窒息、中毒;在污水沟、集水池、燃气管道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未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未设置专人监护。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6.气瓶未采取防晒、防砸和防倾倒措施,未按规定留有剩余压力。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7.使用气(割)焊作业时,气瓶未直立放置且未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未安装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小于 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小于 10m。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后未做到工完场清,未清理残余火星、可燃物等。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9.遇 5 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在室外露天动火作业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四)临时用电

(四)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要求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四)临时用电
2.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设置。
(四)临时用电
3.施工现场所有接线、检修必须由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
(四)临时用电
1.配电箱未日常巡检,现场电缆线破损未及时包扎或更换。
(四)临时用电
2.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原则和动力、照明配电分设原则设置,存在使用同一个开关箱控制 2 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四)临时用电
3.室内机电管线拆除改造作业时,未切断户内正式配电箱总开关。
(四)临时用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从正式电箱接电时,存在从电箱总断路器上端头接入。
(四)临时用电
5.现场施工机具当班作业后,未切断设备电源开关。
(四)临时用电
6.配电箱、开关箱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效;箱门缺失、未上锁,缺少跨接线等,分配电箱内部积灰、进水;违规使用拖线板用电。
(四)临时用电
7.临时用电配电线路未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导线未按照规范要求采取架空、穿管或线槽等敷设方式;电缆线路沿建(构)筑物敷设时未采取绝缘挂钩等隔离措施,沿地面明敷设时,未设置可靠的保护措施。
(四)临时用电
8.在建工程脚手架、机械设备、场内机动车道与外围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四)临时用电
9.室外配电箱未选用防雨型或未设置防雨棚。
(四)临时用电
10.作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时,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四)临时用电
11.现场通过发电机发电作业时,发电机未远离易燃物、动火区及办公区域,放置在室外时未采取防雨措施。

(五)起重吊装

(五)起重吊装
1.起重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齐全。
(五)起重吊装
2.对于采用非常规设备、方法或起重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五)起重吊装
3.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方案执行。
(五)起重吊装
1.起重司机、司索工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起重吊装
2.吊装机械行走路线或支腿架设位置基础承载力不足或作业区域与周边建(构)筑物、高压线等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起重吊装
3.吊装作业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存在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半径范围内。
(五)起重吊装
4.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未使用专用吊笼吊运材料;起吊重量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或吊物绑扎不牢固。
起重吊装隐患3
5.被吊物上站人或存在浮动物体时禁止吊装。
(五)起重吊装
6.带棱角、缺口的物体未加衬垫保护绳索时禁止吊装。
(五)起重吊装
7.吊装角度不正导致受力不均时禁止操作。
(五)起重吊装
8.指挥信号不清、光线昏暗或视线受阻时禁止吊装。
(五)起重吊装
9.多台起重机械联合作业时,未明确指挥协调人员,各机械动作不同步。
(五)起重吊装
10.绞磨、卷扬机未安装制动装置或制动失效、钢丝绳磨损达到报废标准、卷筒绳槽存在磨损变形。
(五)起重吊装
11.葫芦(手动/电动)吊钩无防脱装置、链条锈蚀卡滞。
(五)起重吊装
12.液压千斤顶无压力限位装置、缸体漏油、底座变形,且设备未定期进行标定。

(六)有限空间作业

(六)有限空间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六)有限空间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有限空间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有限空间作业
1.未辨识出施工现场存在的有限空间,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进行有效防护,未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未在作业出入口设置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牌。
(六)有限空间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有监测”原则。
(六)有限空间作业
3.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测,或未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造成缺氧的作业环境采取强制机械通风。
(六)有限空间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负责监护工作,或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或存在监护人中途离岗,监护人员未每隔 30 分钟如实记录一次过程检测结果。
(六)有限空间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存在爆炸风险,未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六)有限空间作业
6.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通讯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气体检测设备未每年进行检定。
(六)有限空间作业
7.有限空间出入口未采用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其他物理隔离措施或隔离措施固定不牢或承载力不足;作业结束后未恢复出入口防护隔离措施,未落实工完场清。
(六)有限空间作业
8.当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进行救援。

(七)基坑施工作业

(七)基坑施工作业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七)基坑施工作业
2.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七)基坑施工作业
1.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七)基坑施工作业
2.基坑周边未设置堆载限制牌,坡顶周边堆载或荷载超过设计允许值。基坑边临时道路存在塌陷或行驶重型车辆等情形。
(七)基坑施工作业
3.基坑/槽开挖作业未设置临边防护或搭设不符合要求;土方开挖时,未设置警戒隔离区域,存在交叉作业。
(七)基坑施工作业
4.基坑未设置作业人员上下通道及 2 处以上疏散通道,3 米以上的直爬梯未设置护笼或防坠器;机械与作业人员未保持安全距离,违规使用挖机吊运作业人员或材料设备。
(七)基坑施工作业
5.未设置限速牌,土方车、罐车等在场内超速行驶。
(七)基坑施工作业
6.有围护支撑的基坑开挖时未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原则,存在一次开挖到底的情形。
(七)基坑施工作业
7.放坡开挖的基坑未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开挖,且开挖后未及时修整边坡、护坡;未在基坑顶外侧设置截水沟,未在基坑底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
(七)基坑施工作业
8.建设单位未对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以及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 5 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达 5 米但地质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委托第三方单位落实基坑监测。

(八)模板支撑作业

模板施工作业可能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钢管立杆支承在土面上

1.钢管立杆支承在土面上,下部土层未夯实处理,无排水设施,立杆脚未设置垫板或垫板放置不稳,扫地杆及纵横水平杆设置不足,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楼梯斜板支撑采用斜立杆搭设

2.楼梯斜板支撑采用斜立杆搭设,未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水平杆;钢管立杆底部未设置垫板,未支承在坚实可靠的支承面上。施工过程中立杆支承面受压破坏、立杆下沉,造成架体局部失稳,最终引发整体坍塌。

支架水平杆拉结措施不足

3.支架水平杆拉结措施不足,模板支撑架杆件端部未采用水平杆有效拉结形成整体,导致梁下立杆侧向约束不足,易发生侧向失稳。

支撑架立杆缺少扫地杆

4.支撑架立杆欠缺扫地杆,容易导致架体失稳。

模板支撑木方尺寸不足和腐朽开裂

5.主次梁底部支撑木方截面尺寸不足,且存在腐朽、开裂等缺陷易发生断裂;模板支撑木方布置间距过大,导致架体局部失稳,进而引发整体坍塌。

立杆钢管规格和材质混用

6.立杆钢管规格、材质混用,杆件刚度及承载力存在差异,受力后易产生不均匀压缩变形,进而造成架体局部失稳。

脚手架立杆兼作模板承重立杆

7.模板支撑违规利用脚手架立杆兼作承重立杆,脚手架为防护架,其设计计算、构造措施与模板承重支架不一致;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立杆侧向约束不足,易引发立杆失稳。

钢管立杆不垂直且支承于洞口边缘

8.钢管立杆搭设不垂直,产生偏心受力,降低立杆有效承载力;立杆支承于洞口边缘薄弱部位,易造成洞口边缘混凝土压溃破坏,引发钢管下坠。

(九)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使用可能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圆盘锯安全防护装置

1.圆盘锯应装设锯片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金属外壳应单独接保护零线,供电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圆盘锯应搭设规范作业棚,具备防雨、防晒功能。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和绝缘防护

2.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好保护接零;作业人员使用时应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工具电源线应保持出厂原状,严禁私行接长、有破损接头。

电焊机漏电保护和接线防护

3.电焊机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及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穿管保护;二次线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电焊机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金属外壳做好保护接零。

搅拌机漏电保护和传动部位防护

4.搅拌机应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做好保护接零;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灵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等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传动部位设置防护罩;搅拌机应搭设作业棚,具备防雨、防晒功能。

钢筋加工机械防护棚和传动防护

5.钢筋加工机械应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做好保护接零;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具备防雨、防晒功能;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齐全有效的防护罩。

气瓶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和安全间距

6.气瓶使用时均应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装设灵敏可靠的回火防止器;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潜水泵漏电保护和防水电缆

7.潜水泵应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做好保护接零;电源线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严禁有接头。

振捣器移动配电箱和绝缘防护

8.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结构检测
1.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原建筑的结构体系、材料强度、损伤状况、荷载路径等进行全面检测与鉴定。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2.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必须包含:临时支撑体系设计、拆除顺序、加固工艺、监测方案、应急预案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加固措施
1.拆除作业未遵循“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原则,且存在垂直交叉作业;或未按照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2.框架结构拆除未按“楼板→次梁→主梁→结构柱”的顺序依次进行,存在结构受力失衡。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3.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施工方法。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4.人工拆除作业时,水平构件上有人员聚集或物料集中堆放,作业人员未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5.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未采取有效防止拆除物坠落的措施。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6.当拆除屋架等大型构件时,未采用吊索具将构件锁定牢固,且未待起重机吊稳后就进行拆除作业。吊运过程中,未采用辅助措施(如牵引绳) 使被吊物保持稳定状态。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7.涉及拆除管道或容器时,未查明残留物的性质就进行拆除施工;管道有保温材料时,未清理保温材料进行切割拆除。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8.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时,未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且先行拆除。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9.机械拆除需人工拆除配合时,存在人员与机械在同一作业面上同时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施工
10.拆除过程中未采取降尘措施,导致现场尘土飞扬,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电梯施工1
1.增设电梯前应依据实际情况对房屋结构安全条件进行技术论证。符合《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关于增设电梯前应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规定情形的,应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含抗震)。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2.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应选择具备电梯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违法分包、挂靠。
电梯施工2
3.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4.委托专业机构探明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分布(燃气、供水、供电、通信等),采用管线探测仪定位后,设置明显标识,必要时进行迁改或防护。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5.电梯安装单位需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督检验。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6.施工单位需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制度和文明施工制度,施工前需开展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7.施工作业期间应保证持 B 证或 C 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8.电梯安装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1.老旧小区多为砖混结构,地基承载力有限,电梯基坑开挖,引发基础沉降及墙体开裂。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2.老旧小区水、电、气、通信管线密集且走向不明,盲目施工易挖断燃气管道致泄漏爆炸,或破坏水电、通信线路引发触电、停水停电。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3.基坑无防护栏、防坠网及警示标识,施工区域未全封闭围挡,高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采取防坠措施,易引发人员坠落、高空坠物事故。
(十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
4.动火作业无防火措施、临时用电乱拉乱接,与小区老化线路混用。